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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六部门联合建立保护野生动物长效机制

发布日期:2020-02-24 10:20:04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2214
[导读]   中国绿色时报2月24日报道(记者 赵侠 通讯员 杜扶阳)  2月20日,陕西省林业局、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员会、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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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绿色时报2月24日报道(记者 赵侠 通讯员 杜扶阳)  2月20日,陕西省林业局、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员会、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围绕严打、预防、管控、教育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落实落细具体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制售猎捕工具,使用违禁猎捕工具和方法在禁猎(渔)期(区)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深挖彻查,开展破案攻坚,力争再查处一批大要案件、再摧毁一批犯罪团伙、再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加强网上巡查,实现网上网下同步打击。建立健全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移交、检验鉴定绿色通道、沟通会商等工作机制,统一法律适用和证据认定标准,确保案件打得掉、诉得出、判得了。
  重点在秦岭、巴山、桥山和黄龙山林区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开展拉网式清山查套,冬春季节重点对黄河、渭河、汉江、丹江、无定河和红碱淖等候鸟迁徙通道开展巡护监测,严查违法猎捕行为。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清理整顿,坚决取缔无证和超范围饲养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场所、圈舍、卫生、防疫等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疫情防控期间,各地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加强野外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发现异常死亡情况,必须取样检测,严格按相关规范做好无害化处理。在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实现视频监控和电子围栏全覆盖,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提高防控效能。
  加强对农(集)贸市场、药材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的检查,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利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不得以食用或生产、经营食品为目的,猎捕、出售、购买、运输、携带、寄递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任何生产、经营加工企业或个人不得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名称、别称、图案等制作招牌、菜谱招揽、诱导顾客。对进入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的人员和车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登记检查。疫情防控期间,暂停自然保护地和动植物园对外开放。
  加强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加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力宣传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广大群众摒弃陈规陋习。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依法及时查处危害野生动物和公共卫生安全的有害信息。
  完善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预防和打击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有关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省、市、县、镇、村五级保护责任制。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将打击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同时坚决防止形式主义,避免增加基层负担。
  同日,陕西召开全省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专项行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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